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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低排放提速!又一水泥大省發布《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准》4月1日實施!
發布時間:
2020-04-09 09:30
來源:
今年3月14日經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,由省生態環境廳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《安徽省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准》。
《標准》主要內容
《標准》覆盖了水泥工業從源頭到運輸的全部生産領域,包括水泥制造企業(含獨立粉磨站)、水泥原料礦山、散裝水泥中轉站、水泥制品企業,規定了生産設施的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限值,提出了監測及監督管理要求。其中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爲10、50、100mg/m3,爲目前執行的國家《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准》(GB4915-2013)(以下簡稱《國標》)特別排放限值的50%、50%、31.2%(《國標》要求顆粒物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爲20、100、320mg/m3),氟化物、氨、汞及其化合物分別爲3、8、0.05mg/m3,與《國標》要求一致。
《標准》實施時間
《標准》于2020年4月1日起實施。其中,新建(含改建、擴建)企業于4月1日起執行,現有企業自10月1日起執行。之所以確定現有企業自10月1日執行,目的是爲了給企業留足改造的時間。經業內專家測算,水泥企業提標改造的設計、施工、調試、投産,最多需要6個月的時間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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